1、 生物風險評估依據
1)病原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2)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3)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
4)WHO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
2、生物風險評估要素
1)病原微生物特征;
2)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
3)實驗活動人員;
4)實驗活動的設施、設備和環境;
5)風險認定和評估結論。
3 生物風險評估實施
3.1病原微生物特征的評估
1)一般生物學特性:病原微生物起源、基因組及編碼、產物形態特征、培養特性、或病毒屬別和型別內容或技術鑒定。
2)致病性:臨床癥狀、潛伏期、病程、感染劑量、入侵部位、宿主類型、否產生毒素等。
3)感染途徑:呼吸道、消化道、、媒介、皮膚感染等。
4)環境中的穩定性:是指其抵抗外界環境的存活能力,不同的微生物的穩定性不同,對病原微生物的穩定性評估除考慮其在自然界中的穩定性外,還應考慮其對物理因素與化學消毒劑的敏感性。
5)致病性和感染劑量:不同病原的致病性不同,即使同類病原不同菌(毒)株也有不同強度的致病力;另微生物的致病性與被感染者的狀態、易感性有關;暴露后果取決于病原微生物的致病性和機體的抵抗力;不同屬、種、亞種、型的病原微生物,甚至不同株的病原微生物,其致病性各異; 還取決于所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劑量,當大量病原微生物侵襲人體時,潛伏期一般較短,而病情則較為嚴重;不同個體被傳染后,可產生各種不同的結局。
6)傳播途徑:傳播方式包括呼吸道傳播、通過水和食物等消化道傳播、接觸傳播、血液傳播、母嬰垂直傳播、媒介傳播等;傳播結果包括一種病原可有多種傳播途徑和多種病原可以引起相同的癥狀。
7)實驗動物研究、實驗室感染。
8)有效的預防和治療措施:有效的藥物、有效疫苗、疾病監測手段、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手段。
3.2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評估
1)實驗活動:是指實驗室從事與人病原微生物的菌(毒)種、樣本有關的研究、教學培訓、檢測等活動。
2)實驗活動的類型包括:標本或樣品處理、離心、勻漿、超聲、移液操作、銳器的使用、生物安全柜使用、醫療廢物消毒或高壓滅菌處理等。
3)實驗活動風險影響因素:
3a.氣溶膠產生:離心、旋轉、勻漿、接種環等。
b.潛在傷害:注射器等銳器、酒精燈、玻璃器皿等。
c.標本的濃縮:來自臨床、現場、培養、濃縮等。
d.毒株和細胞:野毒、減毒、疫苗株、毒素產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