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稱
可接受的發射極限
英文名稱
accessible emission limit
定 義
某一特定類別激光輻射所允許的可接受發射的最大值。
應用學科
機械工程(一級學科),光學儀器(二級學科),激光器件和激光設備-激光安全(三級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