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奈韋拉平的活性成分,或者此產品的任何賦形劑具有臨床明顯過敏反應的患者,奈韋拉平應禁用。
2.對由于嚴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癥狀,過敏反應和奈韋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斷奈韋拉平治療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
3.在服用奈韋拉平期間,繼往出現ASAT或ALAT]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應用奈韋拉平后迅速復發肝功不正常的患者應禁用(參見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