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項
1.本品每日口服量不得超過每次服用量的4倍,療程不超過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頭暈,失眠及精神癥狀。
2.心臟病、高血壓、甲狀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患者不宜服用此品。
3. 服用本品后若癥狀未改善或伴高熱,應及時停藥。
二、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三、兒童用藥
2歲以內兒童遵醫囑。
四、老年用藥
60歲以上患者應遵醫囑。
五、藥物相互作用
1.與其他解熱鎮痛藥同用可增加腎臟毒性。
2.本品不宜與抗抑郁藥、降壓藥、巴比妥類,洋地黃苷類藥物合用。
3.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服用本品前請向醫師或藥師咨詢。
六、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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