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急性心力衰竭或其他心臟病;(2)糖尿病;(3)憩室炎;(4)情緒不穩定和有精神病傾向;(5)青光眼;(6)肝功能損害;(7)眼單純性皰疹;(8)高脂蛋白血癥;(9)高血壓;(10)甲狀腺功能減退癥(此時糖皮質激素作用增強);(11)重癥肌無力;(12)骨質疏松;(13)胃潰瘍、胃炎或食管炎;(14)腎功能損害或結石;(15)結核病。
2.在某些急癥治療中,通常采用肌內注射或靜脈給藥,以期快速起效。
3.急性脊髓損傷的治療應在創傷后8h內開始。
4.甲潑尼松龍醋酸酯分解緩慢,作用較持久,可用于肌內注射達到較持久的全身效應,也可用于關節腔內注射。甲潑尼龍琥珀酸鈉為水溶性,可供肌內注射,或溶于葡萄糖液中靜脈滴注。
5.因甲潑尼龍半衰期很短,故治療嚴重休克時,應于4h后重復給藥。
6.注射劑在紫外線和熒光下易分解破壞。
7.由于甲潑尼龍潴鈉作用較弱,故一般不用作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替代治療。若需使用,應與鹽皮質激素合用。
8.在使用前,注射藥物產品需以肉眼檢查有否特別物體及變色。在無菌環境下,將稀釋液加入無菌粉末藥瓶中,只可使用特定的稀釋液。甲潑尼龍琥珀酸鈉溶液與其他藥物予靜脈輸注混合液中的靜脈注射兼容性及穩定性受混合液中酸堿度、濃度,時間、溫度及甲潑尼龍自身溶解性的影響。為了避免兼容性及穩定性問題,建議在任何情況下,應盡可能讓甲潑尼龍與其他藥物分開投藥。
9.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10.大劑量(大于0.5g)而又推注或靜脈滴注有可能引起心律失常甚至循環衰竭。
11.同其他腎上腺皮質激素類一樣,用于敗血癥休克療效不確切,而且可能增加患者病死率。
12.治療期間不應接種天花疫苗,以免引起神經系統并發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