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豇豆事件帶給產業的影響,并沒有完全褪去。“豇豆不能賣,少找麻煩。”近日,南方農村報記者走訪廣州江南果蔬批發市場,難覓其蹤跡,俊來蔬菜檔口老板甩下一句話就忙著批發海南辣椒、茄瓜。
即使海南承諾決不讓問題豇豆出島,仍難提振市場信心,該事件讓消費者開始不信任蔬菜農藥殘留檢測。為何豇豆在合肥、杭州、廣州、深圳等11城市例行檢測均合格,但在武漢下禁令后,多地又紛紛查出違禁高毒農藥成分?目前推行的蔬菜農藥殘留檢測方法還存在哪些缺陷?
“不得檢出”難以做到 “不使用農藥,蔬菜供應量會減少50%,而用農藥就會有殘留,甚至超標。”近日,在南方都市報與廣東科學中心主辦的小谷圍科學講壇上,農業部蔬菜品質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副主任王富華認為,雖然查出海南豇豆含有要求在蔬菜上“不得檢出”的違禁高毒農藥成分,但不能稱之為“毒”豇豆,只能說是不合格或農殘超標蔬菜。
王富華解釋,從目前多地的檢測結果看,海南豇豆水胺硫磷最高含量是0.71毫克/千克,而比其毒性更高的甲胺磷,美國規定蔬菜中的最高殘留限量值是1毫克/千克,“可見操作違反我國相關法規,但是不會威脅到人體的健康。”
也正是因為水胺硫磷、克百威、氧化樂果等禁限高毒農藥在蔬菜中殘留量不高,才能屢次逃過市場例行檢測,菜農才敢冒險多年使用。同時也反映出,當前市面上推行的蔬菜農殘快速檢測方法對“堵截”禁限高毒農藥,可謂形同虛設。
“不能否認農殘速測法,在保障蔬菜質量安全上至少阻止了中毒事件發生。”王富華表示,目前我國的農殘檢測主要有三種方法,一是農殘速測法即酶抑制法,利用部分農藥抑制生物體內膽堿酯酶的活性來檢測的方法,只限于檢測蔬菜和水果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二是酶聯免疫法,以抗原與抗體的特異性、可逆性結合反應為基礎,但受農藥種類繁多、抗體制備難度大,應用并不廣泛;三是色譜檢測法,只要有農藥標樣,就可以精確檢測出其含量。
“只有有機磷(水胺硫磷、氧化樂果屬此類)或氨基甲酸酯類(克百威屬此類)農藥殘留量達到1毫克/千克左右,速測法才能查出。”王富華說,蔬菜農殘檢測一般操作是先用速測儀檢測,若發現農藥超標,再用色譜檢測法檢出具體種類和殘留量。
海南豇豆能逃過例行檢測的原因也在于此。武漢、廣州等地只是專門用色譜檢測法進行定量檢測,才查出了違禁高毒農藥具體品種和數量。實際上,在衛生部制定的《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05)標準中,有關部分禁限高毒農藥在蔬菜中“不得檢出”的規定,用目前推行的速測法和檢測程序是難以做到的。
速測只檢兩類農藥 記者了解到,色譜檢測設備一般需四五十萬至上百萬元,檢測一個樣品成本在2000元左右,而且技術要求高,樣本提取和凈化步驟等前處理比較費時;但市場上一臺速測儀加配套設備不到1萬元,從取樣到檢測只需10-20分鐘,成本在2元左右,技術水平要求也不高,因此在政府相關部門、生產基地、農貿市場、超市等領域廣泛使用,衛生部為此制定了《蔬菜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量快速檢測》(GB/T5009.199-2003)標準。
“另外,基于農戶分散種植現狀,目前我國例行檢測不可能采用農殘定量檢測。”王富華表示,并不是農殘檢測技術落后于發達國家,美國以農場集中種植為主,蔬菜上市之前即可檢測,所以能推廣定量檢測。
種種原因致使我國只能普遍進行農殘速測,但卻埋下了隱患。日前海南為將瓜菜100%納入檢測,緊急購進的500臺儀器也是農殘速測儀。
據查詢,農藥按化學結構分類,可分為有機磷、有機氯、氨基甲酸酯類、擬除蟲菊酯類、硝基化合物、酚類等20多種,然而農殘速測法只針對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像早些年大量使用的六六六、DDT等高殘留有機氯農藥,及當前大量使用的擬除蟲菊酯類農藥都不在蔬菜例行農殘檢測范圍。
“農殘速測法確實有一定缺陷,但目前沒有更好的可替代方法。”廣東省農科院植保所副所長馮夏認為,我國生產上使用的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量約占總量70%,禁限用的高毒農藥大部分也屬于這兩類,速測法還是可以基本保障蔬菜質量安全。
海南豇豆事件讓農殘速測法飽受爭議,一位從事農殘檢測的工作人員坦言,“速測儀沒什么太大的用處,因為檢測中很多情況下會產生假性結果,再說農藥品種根本檢測不出,只能測出大概組成。若不是這次各地定量檢測出具體的禁用高毒農藥品種和含量,不知何時農產品安全隱患才能公之于眾。”
國標與生產用藥脫節 農產品從田頭到餐桌,農藥殘留問題一直備受關注。2009年4月7月,綠色和平組織發布報告中稱,在所選的5種水果樣品中檢測出17種農藥殘留,其中7種被認定致癌或有潛在致癌風險,報告一度引發消費者對農殘的恐慌。2009年11月,國家衛生部公開回應到,被檢出的17種農藥,根據國標《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量》,均未超過國家標準限量值的規定,沒有發現禁限高毒農藥。
然而,記者仔細查詢相關報告和標準發現,國標《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量》存在諸多漏洞。以綠色和平在甜瓜、桃子、油桃、櫻桃上檢出的農藥吡蟲啉為例,按我國農藥登記管理,吡蟲啉沒有在甜瓜、櫻桃上登記,是不允許在這些作物上使用的;同時,近年來吡蟲啉作為禁用高毒農藥替代品大力推廣,目前登記產品近950個,但在《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量》中,根本查不到吡蟲啉的最大殘留量規定。至于衛生部給出的“未超過國家標準限量值”的結論是否是參考其他標準得出,便不得而知。
在該國標中沒有出現的還有常用農藥阿維菌素、甲維鹽等。據了解,國標《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量》總共納入136種農藥,規定了52種農藥在蔬菜上的最大殘留限量,其中12種(如倍硫磷、百草枯、辛硫磷等)是包含所有蔬菜種類,其他只是包含部分蔬菜種類。王富華解釋,“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制定是按照農藥登記作物來的。”
但在農業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農藥種類多達500多種,而且農戶用藥根本不會嚴格按照登記作物來使用。這直接影響的是,一旦查出某種農藥在非登記作物上的殘留值,要判斷其是否超標,都無據可依。
目前,現行國標凸顯出的問題已引起相關部門關注,3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提出將修訂食品中農藥殘留標準。但業內人士認為,如何使標準不再脫離農戶生產用藥實際更值得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