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Ⅱ型超敏反應
又稱細胞溶解型變態反應或細胞毒型變態反應。例如血型不符的輸血反應,新生兒溶血反應和藥物引起的溶血性貧血都屬于Ⅱ型超敏反應。
2.Ⅲ型超敏反應
又稱免疫復合物型變態反應。屬于Ⅲ型的疾病有鏈球菌感染后的部分腎小球腎炎,外源性哮喘等。阿爾圖斯反應是一種局部的Ⅲ型超敏反應。在反復注射抗原(如狂犬病疫苗、胰島素)后,局部可出現水腫、出血、壞死等炎癥反應。
3.Ⅳ型超敏反應
又稱遲發性變態反應。常見的類型是:化學藥品(例如染料)與皮膚蛋白結合或改變其組成,成為抗原,能使T細胞致敏。再次接觸該抗原后,T細胞便成為殺傷細胞或釋放淋巴因子引起接觸性皮炎。另一個類型稱為傳染性變態反應,見于結核病、梅毒等。此外,器官移植的排斥反應、接種疫苗后的腦脊髓炎、某些自身免疫病等都屬于此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