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安腿綜合征(RLS)的檢查:
不安腿綜合征的診斷主要依靠臨床表現,但是輔助檢查可以排除一些繼發性病因,主要包括血清鐵蛋白、轉鐵蛋白、血清鐵結合力、腎功能、血糖等;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檢查頭顱MRI、腦電圖、肌電圖、多導睡眠圖、腰椎CT或MRI、下肢血管彩超等。
二、不安腿綜合征(RLS)的診斷:
診斷標準:國際不安腿綜合征研究組(IRLSSG)制定了一個由四個癥狀組成的最低診斷標準。
1.異常感覺:由于肢體的難以形容的不適感,導致有運動肢體的強烈愿望,主要是下肢。這些異常感覺常發生在肢體的深部,而不是在表面,如皮膚。
2.運動癥狀:患者不能入睡,不停運動肢體以緩解異常感覺。主要表現為來回走動、不停晃動或屈曲伸展下肢、或者在床上碾轉反側。
3.癥狀在休息時加重,活動可以暫時緩解。
4.癥狀在夜間加重,深夜達到高峰。
5.腓腸肌內有一種非常不愉快的身體感覺,常伴有腿部出現一時性疼痛和瘙癢。
6.不能用內科和精神科障礙解釋其癥狀。
7.可以有其他睡眠障礙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