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3項以上實驗室異常:
(1)血小板計數<100×109/L有診斷價值,特別是進行性降低。
(2)正常操作條件下,采集血標本易凝,或PT縮短3s以上,APTT縮短3s以上;
(3)血漿血小板活化分子標志物含量增加,如PF4、TXB-2及GMP-140等;
(4)凝血激活分子標志物含量增加:F1+2、TAT、FPA及SFMC;
(5)抗凝活性降低:AT-Ⅲ、PC減少;
(6)血管內皮細胞分子標志物升高:ET-1、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