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得普樂的藥代動力學:
口服吸收率平均為5.7%,腹腔注射生物利用度優于口服及肌內注射,而且耐受性好。血漿半衰期為4~5h,肌內注射后儲存在局部組織中緩慢釋放,產生長效作用,可維持2~4周以上,劑量較大時可達3個月之久。口服經肝代謝,1~2天內以硫酸鹽和葡萄糖醛酸鹽形式主要從尿中排泄。在母乳中有分泌。藥物代謝個體差異性較大。
二、得普樂的適應證:
1、大劑量可用作長效避孕。臨床常用于痛經、功能性閉經、功能失調性子宮出血、先兆流產或習慣性流產、子宮內膜異位等。
2、大劑量也可用于治療腎細胞癌、乳腺癌、子宮內膜癌、前列腺癌及增強晚期癌癥患者的食欲,改善一般狀況和增加體重。
三、得普樂的禁忌證:
血栓性靜脈血栓性靜脈炎、血栓栓塞、腦卒中、嚴重肝腎功能不全、已知或懷疑乳房或生殖器惡性腫瘤、高鈣血癥、過期流產、子宮出血、妊娠、凝血功能障礙或對得普樂過敏的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