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物相互作用:
不能與抗抑郁、治療精神病和帕金森氏病的藥物合用。
2、藥物過量:
兒童用藥過量可出現抽搐,嚴重者致死。藥物過量可用巴比妥或水合氯醛解救,或用擬膽堿藥如新斯的明等對抗。
3、藥理毒理:
本品為一種外周作用較強的抗膽堿藥,阻斷M膽堿受體。本品的外周作用較阿托品強而維持時間短,對呼吸中樞興奮作用。中樞作用以抑制為主,能抑制腺體分泌,解除毛細血管痙攣,改善微循環,擴張支氣管,解除平滑肌痙攣;對大腦皮質有鎮靜、安眠及呼吸中樞有興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