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三環類抗抑郁藥合用時,兩者的抗膽堿作用增強,不良反應加重。
② 與碳酸鋰劑合用,可引起血鋰濃度增高,導致運動障礙、錐體外系反應加重、腦病及腦損傷等。
③ 與乙醇或其他中樞神經抑制藥合用時,中樞抑制作用加強。
④ 與阿托品類藥物合用,抗膽堿作用增強,不良反應加強。
⑤ 與抗高血壓藥物合用易致體位性低血壓;
⑥ 與舒托必利合用有發生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險。
⑦ 抗酸藥及苯海索可降低本品的吸收。
⑧ 苯巴比妥可誘導肝臟的微粒體酶,加快本品的排泄,因而可減弱其抗精神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