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
1、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壓藥物一起使用。
2、本品可與或不與食物同時服用。
3、對大多數病人,通常起始和維持劑量為每天一次50mg。治療3至6周可達到最大降壓效果。在部分病人中,劑量增加到每天一次100mg可產生進一步的降壓作用。
4、對血管容量不足的病人(例如應用大劑量利尿劑治療的病人),可考慮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劑量(見注意事項)。
5、對老年病人或腎損害病人包括透析的病人,不必調整起始劑量。
6、對有肝功能損害病史的病人應考慮使用較低劑量(見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