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連用7天。腎功能不全患者應根據腎功能狀況調整用法與用量,推薦劑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 劑量
≥60ml/min 成人每次0.25g,每8小時一次
40~59ml/min 成人每次0.25g,每12小時一次
20~39ml/min 成人每次0.25g,每24小時一次
<20ml/min 成人每次0.125g,每48小時一次
肝功能代償的肝病患者無需調整劑量,尚未對肝功能失代償的肝病患者進行藥代動力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