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情況應慎用:體質虛弱、高熱、惡心和嘔吐、甲狀腺功能亢進、老年人。
2、用藥期間應定期測血糖、尿糖、尿酮體、尿蛋白和肝、腎功能,并進行眼科檢查等。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動物試驗和臨床觀察證明磺酰脲類降血糖藥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兒畸形,孕婦禁用。
2、本類藥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服用,以免嬰兒發生低血糖。
老年用藥:
老年病人及有腎功能不全者對本類藥的代謝和排泄能力下降,用藥量應減少,不宜用長效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