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口中毒者
多由有意服用甲醇、誤服甲醇或含甲醇的工業酒精勾兌的酒類或飲料所致。人口服中毒最低劑量約為100mg/kg體重,經口攝入0.3~1g/kg可致死。
2.職業中毒
主要見于甲醇的生產、運輸和以甲醇為原料或溶劑的工業。如通風不良或發生意外事故,短期內吸入高濃度甲醇,引起急性或亞急性中毒;若經皮膚吸收大量甲醇也可引起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