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于所有患者的推薦用法
口服,一日一次。無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起始推薦劑量為一日一次15mg或30mg。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NYHA分級為I級和II級)的起始推薦劑量為一日一次15mg。根據糖化血紅蛋白(HbAlc)檢測血糖的變化,患者一日服用劑量可從1次15mg逐步增加至最大劑量一次45mg。
2、與胰島素分泌促進劑或胰島素合并用藥
如果本品和胰島素分泌促進劑(例如磺酰脲類)合并用藥時患者出現了低血糖癥狀,應當降低胰島素分泌促進劑藥物的劑量。如果本品和胰島素合并用藥時,患者出現了低血糖癥狀,胰島素的藥物劑量應當降低10%-25%,并且應當根據患者的個體血糖反應情況對胰島素用量作進一步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