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神經共12對,一般用羅馬數字依次命名。第1對、Ⅱ對(嗅、視)腦神經在顱內部分是其二級和三級神經元的神經纖維束,其余10對腦神經與腦干聯系,腦干里有其神經核,運動核的位置多靠近正中線,感覺核在其外側。第Ⅺ對腦神經(副神經)的一部分是從頸脊髓的上幾節前角發出的。腦神經有感覺纖維和運動纖維,主要支配頭、面部。第I、Ⅱ、Ⅷ對為感覺神經,第Ⅲ、Ⅳ、Ⅵ、Ⅺ、Ⅻ對為運動神經,第V、Ⅶ、Ⅸ、X對為混合神經。此外第Ⅲ、Ⅶ、Ⅸ、X含副交感神經纖維。除兩對(第Ⅶ、Ⅻ對腦神經核的下部)外,所有腦神經運動核的核上神經支配均為雙重支配。腦神經檢查對顱腦損害的定位診斷極有意義。腦神經共有12對,檢查腦神經應按先后順序進行,以免重復和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