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診斷依據
1.反復出現的腹股溝區帶蒂“梨形”腫塊,可回納腹腔。
2.腫塊回納后,指壓內環和增加腹壓后腫塊不再出現。
3.術中證實疝囊位于腹壁下動脈外側。
二、疾病治療
(一)治療原則
1.保守治療。
2.疝囊高位結扎術。
3.疝修補術。
4.疝成形術。
5.支持對癥治療。
(二)用藥原則
1.腹股溝斜疝選擇性手術一般可不應用抗菌素。
2.疝出現嵌頓、絞窄時,或疝無嵌頓、絞窄但合并有呼吸,泌尿系統感染者,即需應用藥物包括用藥框限“A”和“B”。
3.絞窄性疝術后出現并發癥或體質衰弱者,術后除應用“A”、“B”外,尚可考慮應用新特藥物及支持對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