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術原則:手術切除是大多數腹膜后腫瘤的主要治療方法,不少腹膜后腫瘤可完整地手術切除,達到治愈目的。故對手術應持積極的態度。有些腹膜后腫瘤能否切除,需經術中探查后方能確定.
(1) 由于腹膜后腫瘤來源豐富,種類繁多,解剖復雜,故應術前做好充分準備。
(2) 手術切除力爭完全徹底,減少復發率。
(3) 有鄰近臟器受侵或術后復發者,可行腫瘤及受累臟器聯合切除。曾有報道一例復發性脂肪肉瘤患者,第三次手術行腫瘤及左腎、脾、左半結腸和部分小腸聯合切除。
(4) 對于腫瘤侵犯周圍臟器及較大血管而不能理想切除時,可行姑息性切除或腫瘤減量切除術。
(5) 惡性腫瘤切除術后,應輔以化療、放療或/和免疫等綜合療法。
2、化療:原發性腹膜后惡性淋巴瘤對化療十分敏感,一經確診應首選化療(見第七篇第五章惡性淋巴瘤),可獲得較高完全緩解率。
3、放療:對原發的未分化腫瘤和惡性淋巴瘤有一定的療效。
4、術后處理
(1)嚴密觀察血壓、脈搏、呼吸等生命體征。
(2)補液輸血維持水、電解質平衡和血流動力學穩定。
(3)保持引流管通暢,密切觀察引流物的性狀,并記錄每日引流量。
(4)引流管在術后3~5d逐漸拔除。
(5)繼續應用有效抗生素。
(6)積極進行營養支持。
5、隨訪:術后5年內定期(每3~6個月)來院或到就近醫院復查,行CT、MRI或B超檢查,了解有無腫瘤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