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大腦性癱瘓缺乏特異性診斷指標,主要根據臨床癥狀、體征。我國(1988)小兒大腦性癱瘓會議擬訂的3條診斷標準是:
①嬰兒期出現中樞性癱瘓;
②伴智力低下、驚厥、行為異常、感知障礙及其他異常;
③除外進行性疾病導致的中樞性癱及正常小兒的一過性運動發育落后。如有以下情況應高度警惕大腦性癱瘓的可能:
①早產兒、出生時低體重兒、出生時及新生兒期嚴重缺氧、驚厥、顱內出血及膽紅素腦病等;
②精神發育遲滯、情緒不穩和易驚恐等,運動發育遲緩;
③有肢體及軀干肌張力增高和痙攣的典型表現;
④錐體外系癥狀伴雙側耳聾及上視麻痹。
實驗室檢查:
1.新生兒常規血尿便檢查、生化電解質檢查。
2.母親與新生兒血型檢查、膽紅素定性試驗、血清總膽紅素定量。
3.高齡產婦產前羊水基因、染色體、免疫學檢查。
其他輔助檢查:
1.患兒腦部CT和MRI檢查。
2.孕婦定期產前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