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用量
阿立哌唑的推薦起始劑量和治療劑量是10或15mg/天,不受進食影響。系統評估顯示阿立哌唑的臨床有效劑量范圍為10~30mg/天。高劑量的療效并不優于10mg或15mg/天的低劑量。用藥2周內(藥物達穩態所需時間)不應增加劑量,2周后,可根據個體的療效和耐受情況適當調整,但加藥速度不宜過快。
2、特殊人群的劑量
一般不需要根據年齡、性別、種族或腎、肝功能損害情況調整劑量。
同時服用CYP3A4抑制劑的劑量調整:當同時服用酮康唑時,應將阿立哌唑的劑量減至常用量的一半。停用CYP3A4抑制劑時,應增加阿立哌唑的劑量。
同時服用CYP2D6抑制劑的劑量調整:當同時服用CYP2D6抑制劑(例如奎尼丁、氟西汀或帕羅西汀)時,應將阿立哌唑的劑量至少減至其常用量的一半。停用CYP2D6抑制劑時,應增加阿立哌唑的劑量。
同時服用CYP3A4誘導劑的劑量調整:當同時服用CYP3A4誘導劑(例如卡馬西平)時,阿立哌唑的劑量應加倍(至20或30mg)。追加劑量應建立在臨床評估基礎之上。當停用卡馬西平時,阿立哌唑的劑量應降至10~15mg。
從服用其它抗精神病藥改用本品時
尚未系統評估精神分裂癥患者從其它抗精神病藥改用阿立哌唑或阿立哌唑與其它抗精神病藥聯合用藥的情況。雖然某些患者可能可以接受立即停用以前的藥物,但逐漸停藥可能更恰當。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盡可能縮短抗精神病藥的重疊用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