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標記品和標準品均由無水乙醇配制,容易揮發,應將蓋子塞緊,貯于4℃冰箱。
(2) 抗血清稀釋成母液后應存放在4℃,切勿放-20℃低溫處,以免反復凍融,降低抗血清效價。
(3) 明膠、活性炭、葡聚糖等試劑應放在陰涼干燥處。
(4) 0.1% GPS在夏天,即使放在4℃也很容易變質。最好一次配量不要太多。如發現明顯混濁、發臭等變質現象,應子重配。
(5) 在進行B、F分離時,由于DCC對樣品需保持恒定的接觸吸附時間,所以一批加樣管數不能太多,時間不能太長,控制在3-5min內加完;待離心分離后,再加第二批。
(6) 在吸取活性炭溶液(DCC)時,必須保證DCC溶液的充分混勻,以免因DCC濃度的不均一而影響分離效果。
(7) 抽提用CH2Cl2必須重蒸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