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外科治療主要適合于早中期(Ⅰ~Ⅱ期)肺癌、IIIa期肺癌和腫瘤局限在一側胸腔的部分選擇性的IIIb期肺癌。
(1)Ⅰ、Ⅱ期肺癌;
(2)Ⅲa期非小細胞肺癌;
(3)病變局限于一側胸腔,能完全切除的部分IIIb期非小細胞肺癌;
(4)Ⅲa期及部分IIIb期肺癌,經術前新輔助化療后降期的患者;
(5)伴有孤立性轉移(即顱內、腎上腺或肝臟)的非小細胞肺癌,如果原發腫瘤和轉移瘤均適合于外科治療,又無外科手術禁忌證,并能達到原發腫瘤和轉移瘤完全切除者;
(6)診斷明確的非小細胞IIIb期肺癌,腫瘤侵犯心包、大血管、膈肌、氣管隆突,經各種檢查排除了遠處或/和微轉移,病變局限,患者無生理性手術禁忌證,能夠達到腫瘤受侵組織器官完全切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