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顱骨修補術為主要治療策略。
1.手術適應證
(1)顱骨缺損直徑>3cm。
(2)顱骨缺損直徑<3cm,但位于影響美觀的部位。
(3)按壓缺損處可誘發癲癇者及腦膜-腦瘢痕形成伴發癲癇者。
(4)因顱骨缺損產生顱骨缺損綜合征,造成精神負擔,影響工作和生活、有修補要求者。
2.手術禁忌證
(1)顱內或切口曾有感染,治愈尚不足半年。
(2)顱內壓增高癥狀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者。
(3)嚴重神經功能障礙(KPS評分<60分)或估計預后不良者。
(4)頭皮瘢痕廣泛致頭皮菲薄,修補術有引起切口愈合不良或頭皮壞死可能者。
3.手術時機和基本條件
(1)顱內壓已得到有效控制并穩定。
(2)傷口完全愈合無感染。
(3)以往多主張在首次術后3~6個月修補,目前多主張在首次手術后6~8周修補為宜;自體骨瓣埋藏的回植以2個月內為宜,帽狀腱膜下埋藏的牽拉復位法不應超過2周。
(4)5歲以下因頭尾增長較快,不主張顱骨修補;5~10歲可以修補,宜采用覆蓋式修補,修補材料應超出骨緣0.5cm;15歲以后顱骨修補與成人相同。
4.常用修補材料
有高分子材料(有機玻璃、骨水泥、硅膠、鈦板)、異體骨質材料(目前已少用)、同種異體材料(如同種異體骨脫鈣、脫脂等處理制成骨基質明膠)、自體材料(肋骨、肩胛骨、顱骨等)、新材料(高密度多孔聚乙烯、EH符合材料人工骨),目前以三維重建的塑形鈦板最為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