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過敏性間質性腎炎出現急性腎衰竭,若病情輕而無明顯的并發癥者,采用非手術療法在短期內即有好轉的跡象,是無須進行透析治療的。但如果病人的病情較重并且在進行性發展,而非手術治療無明顯效果或難以進行非手術治療時,就應盡早考慮采用透析治療。臨床上目前用于急性腎衰竭治療的透析技術主要是血液透析、血液濾過和腹膜透析。三種透析技術各有各的優缺點,可適用于不同臨床背景的急性腎衰竭病人的搶救與治療。但由于血液透析的總體效率較為顯著,而且普及的程度也較高,故目前血液透析仍是臨床用于急性腎衰竭搶救與治療的最常用透析治療技術。因為它們各自所具有的優點和缺點,一般可分別用于不同的臨床情況。肌酐≥500μmol/L或伴高血鉀應積極行透析治療。
可考慮用于以下臨床情況的急性腎衰竭病人的治療:
①分解代謝型急性腎衰竭。
②急需溶質清除,如出現了高血鉀或高血鈣癥狀的急性腎衰竭。
③攝入了可被透析清除的毒性物質。
④腹膜透析或血液濾過失敗(通常是由于清除不充分引起),或者因不能建立起適當的血管通路或接受必需的抗凝措施而不能進行血液濾過,以及因腹部手術或感染而不能進行腹膜透析的急性腎衰竭病人。
可考慮用于以下情況。
①血流動力學狀況不穩定但需要進行超濾脫液和(或)溶質清除的病人。
②排尿量恒定但需要超濾的非少尿型病人。
③需要每天進行超濾脫液的病人。
④需要緊急透析治療,但無進行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的條件者等。
可考慮用于血液濾過相同的情況,包括:①不能建立適當的血管通路或不能接受必要的抗凝治療者;②無血液透析和血液濾過條件的臨床環境;③血流動力學狀況不穩定但需要進行透析治療者。
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要明確治療指征。能夠被透析療法緩解的死亡前指征就是透析治療的絕對指征。這些絕對指征適當擴展即可成為急性腎衰竭行透析治療的相對指征。
①絕對指征:高鉀血癥:與心肌毒性相聯系的高鉀血癥,歷來都是急性腎衰竭病人啟用透析療法的公認指征。高血鉀的發生及其危害性是隨著引起急性腎衰竭的病因及其并發癥不同而異的。高鉀血癥是少尿型急性腎衰竭病人在少尿期內死亡的主要原因,故一旦發生,應迅速予以糾正。當非手術治療措施不能將血鉀濃度控制在6.5~7.0mmol/L水平時,必須使用血液透析治療。在現有糾正高鉀血癥的各種方法中,血液透析是最快而有效的方法。
血容量過多:即使是非少尿型急性腎衰竭病人,并在腎衰竭的早期即開始適當限制液體的攝入量,病人仍可能出現血容量過多。體液過多所引起的臨床表現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血管內容量擴張所引起的高血壓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另一類體液過多的臨床表現是血管外液過多所引起的,這些臨床病癥本身單獨也不能作為判斷是否應進行透析治療的指征。但出現呼吸衰竭前的肺水腫可作為急性腎衰竭病人迫切需要進行透析治療的絕對指征。
尿毒癥:是需要進行透析治療的絕對指征,目前已經趨向于早期應用透析治療,即預防性透析治療。在所有適應透析治療的急性腎衰竭并發癥中,經透析治療后,中樞神經系統功能紊亂的改善和提高是最為明顯的。
酸中毒:除非病人并發長期的嘔吐,或正在接受鼻胃管引流,否則在急性腎衰竭形成過程中多數都伴有代謝性酸中毒。在pH低于7.2以前,酸中毒所引起的臨床癥狀是不明顯的,pH低于7.2的酸中毒狀態,存留堿緩沖容量就非常小了,以至于當血中碳酸輕度降低,即可導致極度的酸中毒和嚴重的心血管效應。這種情況時最好是采用透析療法進行治療,一般來說,對于高分解代謝等產酸迅速增多的病人,血液透析無疑是首選的治療方法。
②相對指征:急性腎衰竭透析治療的相對指征,是一些通常不造成生命威脅,并且往往采用非手術療法即可加以控制的機體代謝紊亂,加上有較低程度的容量負荷或預計會出現營養過度、中度神經功能紊亂或進行外科手術等。
對于少尿型急性腎衰竭病人,透析治療可以每天最小排尿量達到800ml左右作為中止的標志,因為排尿量達到這樣的水平,病人自身的腎功能通常已足以使尿素清除清除率達到透析治療所能達到的水平。每次透析前后所測定的血清肌酐濃度變化也可用于評價腎功能的恢復,尤其是對于非少尿型急性腎衰竭病人,如透析前的血清肌酐濃度與上一次透析結束后的差別不大,甚至低于上一次透析結束后的血清肌酐濃度,則表明病人自身的腎功能已經恢復,即應盡快撤除透析導管,終止透析治療。
總而言之,幾乎所有的病人在停用腎毒性藥,或者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后,很快就會好轉。但是,腎功能卻不一定能夠完全恢復。因此,應該盡快診斷并治療,以減少腎功能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