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疫苗被稱為繼完整病原體疫苗和基因工程重組蛋白疫苗之后的第3代疫苗,即將插入并表達目的抗原基因之質粒DNA經各種轉移途徑轉入機體細胞,借用宿主細胞的表達加工合成抗原分子。1992年,Tang 等首先經鼠皮膚直接接種編碼外源蛋白的質粒DNA,發現這種免疫方式也能使機體產生抗體應答,證實“裸”DNA可以通過抗原表達作為免疫原。裸露的質粒 DNA注入機體后,可以進入細胞并持續表達外源蛋白,從而有效地激發體液免疫和細胞免疫。它們在獼猴試驗上的有效性已經得到證實,通常可以阻止SIV引起的AIDS。通過這種直接體內注射的方法,免疫用蛋白質的抗原表位以一種能被宿主受體自然識別的方式產生出來,抗原肽的呈遞與自然感染相似,這一特性對于構象型抗原表位引起的保護性免疫尤為重要。這種疫苗兼有減毒活疫苗的有效性及亞單位疫苗的安全性,既像接種了活的病毒體一樣可以不斷表達抗原蛋白,又可方便的精選所需基因片段,激發理想的免疫應答。這種疫苗由于可以在機體細胞內表達抗原且具有較好的免疫原性,可誘導體液免疫應答和較強的細胞毒反應,同時它又可以制成多價疫苗,易于改造以適應于流行毒株,并且易于制備和保存,特別適合于發展中國家。基于以上種種優點,DNA疫苗是如今艾滋病疫苗研制的熱點,且已有HIV 的DNA疫苗進入人體試驗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