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悟本“鬧劇”折射立法監管缺失 這個紅遍大江南北的“食療大師”到最后竟被人們發現是一個“鬧劇”,這通鬧劇的背后除了急于追求生命健康的盲目的消費者,監管缺失和法律漏洞也是不容置疑的。
如果醫師法對醫師稱謂(包括醫生、中醫、大夫等)給予法律保護,《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醫療行為進行更精確的定義,再加上嚴格監督執法,就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假醫師打著中醫的旗號騙人
6月2日,作為張悟本食療“根據地”的悟本堂被定性為違章建筑,于深夜被摘除牌匾拆遷。
隨著悟本堂的拆遷,“食療大師”張悟本的神話也隨之黯然,各大書店里不少買了張悟本所著書籍的人排隊持小票退書,更有人要求張悟本退還看病掛號費。
養生潮來襲 消費者霧里看花難尋究竟 不久前,張悟本拋出“著名”的“綠豆能治病”言論,一時引得大批粉絲追捧,甚至有人認為這是導致近期綠豆價格上漲的一個原因。隨后,一檔電視節目又播出了新聞短片《張悟本:我在尋找綠豆的替代品》。張悟本被不少群眾奉為“著名養生專家”。而如今,張悟本被中醫業內人士認為是“又一個死老虎”。
將張悟本從“養生專家”的“神壇”上拉下馬的,是他所謂的“生吃泥鰍療法”。百余民眾信奉張悟本的食療說法,因生吃泥鰍入院治療。
衛生部在近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著名養生專家”張悟本并非“衛生部首批高級營養專家”,并邀請了6位中西醫專家對張悟本的“養生療法”進行討論,明確指出:頗具影響力的張氏“養生理論”中,一些理論已明顯違背科學常識,可能使誤信患者延誤治療時機。
衛生部的定性言論甫一公布,便激起一片嘩然。隨即,民眾自發掀起了一場討伐張悟本的熱浪,有人直指張悟本所講是“養生謬論”,更有人指出這位自稱“醫生世家”出身的“中國食療大師”竟是一位高中畢業的下崗工人。
據資料顯示,張悟本高中畢業后沒考上大學,1981年進入紡織廠做了名工人。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十多年,直到1997年下崗。下崗后,張悟本開始推銷保健品。2000年,張悟本到北師大繼續教育學院的一個函授班學習,專業名為“中醫藥”。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并非科班出身,更談不上有專業造詣的人,卻成為名震一時的“食療大師”,引得媒體、群眾趨之若鶩,而張悟本所開設的悟本堂的掛號費則以2000元的價格令人咋舌,張悟本美其名曰“咨詢費”。縱使掛號費高得離譜,仍有不少“食療粉絲”千里迢迢趕來,不惜擲金求醫。
張悟本的“養生理論”究竟有沒有道理?北京中醫藥大學教授常章福認為,張悟本的有些話不見得是錯的,“關鍵是他說的面太寬了,缺乏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刀切的食療肯定是有問題的。當大夫的人應當憑良心干活,不能拿別人的生命搞兒戲,健康是賠不起的。”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人在承受巨大的工作壓力時,將目光投向了養生之道,舉國掀起了一股養生潮。但凡養生節目都受到觀眾的青睞,而此類出版物也一直位于暢銷之列。在這股愈演愈烈的養生潮中,張悟本并非獨例。近年來,以各種名號出現的“中醫養生大師”頻頻出位,對養生各持一套自己的理論,同一個問題,不同的人則有不同的說法,有時甚至截然相反,可謂“亂花漸欲迷人眼”。而一些養生之道更是一言既出,糾錯聲或質疑聲隨即而至。
不久前,解讀《皇帝內經》的北京師范大學中文系教師曲黎敏所著的《從頭到腳說健康》一上市,《從頭到腳有毛病:曲黎敏養生書的135個錯誤》隨即跟進,各執一詞。養生真理究竟何在?讓很多人不禁迷茫起來。
常章福認為,中醫養生之所以眾說紛紜,主要是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很多理論不能一概而論。
養生亂象頻出 法律漏洞監管不力難辭其咎 談起目前的養生亂象,北京中醫藥大學教授卓小勤認為,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眾對生活質量、養生保健抱有很大的需求,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都崇尚自然療法,食療養生正是利用了人們的這種心理。這個紅遍大江南北的“食療大師”到最后竟被人們發現是一個“鬧劇”,這通鬧劇的背后除了急于追求生命健康的盲目的消費者,監管缺失和法律漏洞也是不容置疑的。
卓小勤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在醫師法中,并沒有保護醫師稱謂權的規定,這就導致誰都可以自稱為醫師。醫師資質是通過行政許可獲得的,醫師具有職業壟斷權,也就是說,只有醫師才可以從事診療活動,也只有通過行政許可,才能被稱作醫師。如果醫師法對醫師稱謂(包括醫生、中醫、大夫等)給予法律保護,《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醫療行為進行更精確的定義,再加上嚴格監督執法,就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假醫師打著中醫的旗號騙人。
常章福也指出,“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管不力和新聞媒體的把關不力難辭其咎。只講究收視率、發行量是不行的,媒體、出版商需要對講養生療病的節目、書籍進行嚴格的把關、控制,講授養生知識的人需要有相應的資質。”他認為,應當把中醫養生之類的把關放到衛生行政部門,由他們來監管、批準,這樣更有利于中醫養生知識的規范傳播。
對此,卓小勤有不同看法,他說:“健康教育不僅僅是政府的職責,全社會都有責任、義務做這方面的工作。譬如紅十字會、中醫藥學會、醫學科研機構、醫學院校等都應當承擔向公眾宣傳普及醫學知識和健康教育職責。但是政府一定要履行監管的職責。譬如對于散布偽科學誤導公眾的信息應當嚴厲處罰。”
“神醫”頻現 蠱惑欺騙行醫應予以刑罰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就曾有類似的行騙之事發生。一個門診部的大夫王淑華,用白薯藤制成膠囊,自稱為“還陽草”,聲稱能治癌癥,結果很多患者上當受騙,貽誤治療時機。王淑華因此被判刑。
而在1995年,地處秦嶺北麓的陜西省長安縣太乙宮鎮,突然出現了一個“蓋世華佗”胡萬林,據說醫術如神,包治百病,結果不少患者因其“芒硝脫水療法”喪生。2000年9月30日,胡萬林因犯有非法行醫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在對胡萬林提起訴訟時,卓小勤是胡萬林案受害人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他認為,在加強監管的同時,對非法行醫者予以刑罰很具示范效應和警戒效力,“要把非法行醫進行精確定義,然后嚴格監督執法。今天面臨的保健養生問題,是一個新的問題,應該是在立法上作出嚴格的界定,應當通過立法將假借養生保健蠱惑欺騙公眾的行為劃到非法行醫里面”。
卓小勤認為,張悟本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非法行醫。張悟本聲稱自己是中醫,出身于中醫世家,是中醫養生專家,但事實并非如此。“張悟本雖然在他的悟本堂作了一個聲明,說不是醫療機構,但是在他的講課和執業的過程中卻聲稱自己能夠治病,按照他的方子來吃食品是可以治病的。綠豆和白蘿卜是可以入藥的,如果僅僅是養生保健還可以,但是說能夠治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和癌癥等,這就有問題了”。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所保護的不僅僅是國家醫療衛生管理秩序,更重要的是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和就醫安全。”卓小勤說,在“還陽草”案件中,用于加工膠囊的白薯藤并沒有毒性,但是王淑華說它能治療癌癥,結果使相信她的病人放棄正規治療,僅服用沒有治療作用的“還陽草”,最終被疾病奪去了生命。張悟本的做法與王淑華的做法如出一轍,“張悟本宣稱生吃泥鰍可以治療疾病,已經使不少人受害,因此張悟本應當受到刑事處罰”。
此外,卓小勤還認為,張悟本的行為同時還構成詐騙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張悟本以虛構的事實騙取的財物已經遠遠超過2000元的立案標準,因此應當按照詐騙罪予以刑事處罰。此外,張悟本的所謂健康講座就是一種變相的醫療廣告,是為了贏利而進行的一種廣告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