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起病隱匿,進展緩慢,常呈周期性發作,經過較長時間后癥狀逐漸明顯和加重。主要臨床表現:
(1)患肢怕冷,皮膚溫度降低。
(2)皮膚色澤蒼白,或發紺。
(3)感覺異常。
(4)患肢疼痛,早期起因于血管壁炎癥及鄰近的末梢神經受到刺激,以后因動脈阻塞造成缺血性疼痛,即間歇性跛行或靜息痛。
(5)長期慢性缺血導致組織營養障礙改變。
(6)患肢的遠側動脈搏動減弱或消失。
(7)患肢在發病前或發病過程中出現反復發生的游走性淺靜脈炎。
(8)患肢末端嚴重缺血.產生干性壞疽,脫落后形成經久不愈的潰瘍。
臨床上按肢體缺血程度,可分為三期:
第一期
局部缺血期:患肢麻木、發涼、怕冷,輕度間歇性跛行,短暫休息后可緩解。 檢查發現患肢皮膚溫度稍低,色澤較蒼白,足背或脛后動脈搏動減弱,可反復出現游走性淺靜脈炎。引起缺血的原因,功能性因素(痙攣)大于器質性(閉塞)。
第二期
營養障礙期:上述癥狀日益加重,間歇性跛行距離愈來愈縮短,直至出現持續性靜息痛,夜間更劇烈。患肢皮膚溫度顯著降低,明顯蒼白,或出現紫斑。皮膚干燥、無汗、趾(指)甲增厚變形,小腿肌萎縮,足背動脈和(或)脛后動脈搏動消失。此期動脈病變已以器質性變化為主,肢體依靠側支循環而保持存活。作腰交感神經阻滯試驗,仍可出現皮膚溫度升高,但不能到達正常水平。
第三期
壞死期:癥狀繼續加重,患肢趾(指)端發黑、干癟、壞疽、潰瘍形成。疼痛劇烈且呈持續性,迫使病人日夜屈膝撫足而坐,或借助下垂肢體以減輕疼痛,肢體伴有明顯腫脹。病人因疼痛而不能入睡,消瘦、貧血。如果繼發感染后,干性壞疽變成濕性壞疽,出現高熱、煩躁等全身毒血癥癥狀。第三期中,動脈完全閉塞,側支循環所提供的血液不足以代償必需的血供,壞死肢端不能存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