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療實踐過程中,當檢驗結果出現危機值時,必須按以下流程處理后報告:
1.應結合臨床診斷進行綜合分析。詳細詢問病人情況及采樣時的用藥情況。有疑問時,應當由該項目檢驗者在確認儀器設備正常的情況下,立即取原標本進行復查。
2.復查結果與第一次結果吻合無誤后,將該項目達危急值之檢驗結果緊急通知負責治療的醫護人員。無論平診、急診,都應立即報告給臨床。
3.必須在《檢驗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并簡要提示標本外觀性狀,如溶血、黃疸、乳糜狀等。
4.記錄應有以下內容: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科別、住院號、臨床診斷、申請醫生、檢驗項目、收到標本時間、檢驗結果、報告時間、檢驗報告者、通知方式、接收醫護人員姓名。
5.對原標本妥善處理之后保存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