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含量測定方法與含量均勻度檢查所用方法不同時,而且含量均勻度未能從響應值求出每片(個)含量的情況下,用系數校正法求得每片(個)以標示含量為100的相對含量X。
(1)可取供試品10片(個),照該品種含量均勻度項下規定的方法分別測定,得儀器測定法的響應值Y(可為吸光度或峰面積等),求其均值Y。
(2)另由含量測定法測得以標示量為100的含量X,由X除以響應值的均值得Y,得比例系數K(K=)。
(3)將上述諸響應值Y與K相乘,求得每片(個以標示量為100的相對含量(%)(X=KY)同上法求X和S以及A,計算,判定結果,即得。
2.供試品的主藥必須溶解完全,必要時可用乳體研磨或超聲處理,促使溶解,并定量轉移至量瓶中。
3.測定時溶液必須澄清,如過濾后還不澄清,可離心后取澄清液測定。
4.用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測定含量均勻度時所用溶劑需一次配夠,當用量較大時,即使是同批號的溶劑,也應混合均勻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