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當的聯合用藥 + 鋰 在無鈉飲食時(尿中鋰的排出減少),吲達帕胺增加血鋰濃度并導致鋰鹽過量的表現。然而如果同時應用利尿劑,應當嚴格監測血鋰水平,并且調整用藥量。 聯合使用時需要注意的藥物 + 引起扭轉性室速的藥物 ● Ia類抗心律失常藥(奎尼丁、二氫奎尼丁、雙異丙吡胺) ● III類抗心律失常藥(胺碘酮、索他洛爾、多非利特、伊布利特) ● 一些抗精神失常藥: 吩噻嗪類(氯丙嗪,氰美馬嗪,左美丙嗪,硫利達嗪,三氟拉嗪) 苯甲酰胺類(氨磺必利、舒必利,舒托必利,硫必利) 丁酰苯類(氟哌利多,氟哌啶醇) 其它類:芐普地爾,西沙必利,二苯馬尼,靜脈用紅霉素,鹵泛群,咪唑斯汀、噴他脒、司帕沙星、莫西沙星、靜脈用長春胺。 聯合應用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險性,尤其是引起扭轉性室速(低鉀血癥是一個危險因素) 在聯合用藥之前,應監測低鉀血癥,必要時應糾正。應進行臨床體征、血漿電解質水平和心電圖的監測。 一旦出現低鉀血癥,選擇不導致扭轉性室速的藥物。 + 非甾體類抗炎藥(全身性),包括選擇性COX-2 抑制劑, 及高劑量的水楊酸鹽( 每日大于3 克) 可能會降低吲達帕胺抗高血壓的作用 脫水病人存在急性腎功能衰竭的危險性(腎小球濾過率降低)。 在治療前給病人補充水分,并監測其腎功能。 + 血管緊張素轉換酶(ACE )抑制劑 在先前存在缺鈉的情況下(特別見于腎動脈狹窄時),吲達帕胺與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合用,存在引起突發低血壓和/或急性腎衰的危險性。 對原發性高血壓,先前應用利尿劑治療可能導致缺鈉,必須注意: (1)在應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前3天停用利尿劑,必要時可重新開始應用排鉀利尿劑; (2)或在給予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時,采用低起始劑量,逐漸增加劑量。 在充血性心衰病人,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的起始量應很小,可在減少排鉀利尿劑的劑量后開始給藥。 對于所有病人,在應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的第1周時都要監測腎臟功能(血肌酐) + 其它降低血鉀的化合物:二性霉素B (靜注)、糖皮質激素和鹽皮質激素(口服)、替可克肽、刺激性瀉藥: 增加低鉀血癥的危險性(協同作用)。 在應用洋地黃類藥物時,要特別注意。監測血鉀,必要時加以糾正。 應用非刺激性瀉藥。 + 巴氯芬: 加強降血壓作用。給病人補液;在治療開始時監測腎臟功能。 + 洋地黃類藥物: 低鉀血癥易于誘發洋地黃類藥物的毒性作用。應注意監測血鉀、心電圖,必要時重新調整治療。 須加考慮的聯合用藥 + 保鉀利尿劑(阿米洛利、安體舒通、氨苯蝶啶) 這種聯合用藥對某些病人有益,但不能排除低鉀血癥或高鉀血癥的可能性,特別是對于腎衰和糖尿病患者,更易出現高鉀血癥。 需要監測血鉀、心電圖,必要時重新調整治療。 + 二甲雙胍 利尿劑(特別是髓袢利尿劑)所誘發的功能性腎功能不全,能夠增加二甲雙胍引起的乳酸性酸中毒的危險。 血肌酐水平在男性超過15mg/L(135μ mol/L)、在女性超過12mg/L(110μmol/L)時,不要應用二甲雙胍。 + 碘造影劑 在利尿劑造成的脫水情況下,碘造影劑增加急性腎衰的危險性,特別是應用大劑量時。在給予碘化合物前,必須先進行補液治療。 + 丙咪嗪抗抑郁藥(三環類抗抑郁藥)、精神安定藥 具有抗高血壓作用,增加直立性低血壓的危險性(協同作用)。 + 鈣鹽 尿中排鈣減少導致高血鈣的危險。 + 環孢菌素 在不增加循環中環孢菌素水平,甚至在沒有水/鈉缺失的情況下,仍存在血肌酐升高的危險性。 + 皮質激素、替可克肽(全身性) 降低吲達帕胺抗高血壓療效(由于皮質激素造成的水/鈉潴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