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4 個人物品
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良好內務行為
應指定專人監督保持良好內務的行為。工作區應時刻保持整潔有序。禁止在工作場所存放可能導致阻礙和絆倒危險的大量一次性材料。
所有用于處理污染性材料的設備和工作表面在每班工作結束、有任何漏出或發生了其它污染時應使用適當的試劑清潔和消毒。
對漏出的樣本、化學品、放射性核素或培養物應在風險評估后清除并對涉及區域去污染。清除時應使用經核準的安全預防措施、安全方法和個人防護裝備。
內務行為改變時應報告實驗室負責人以確保避免發生無意識的風險或危險。
實驗室行為、工作習慣或材料改變可能對內務和(或)維護人員有潛在危險時,應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并書面告知內務和維護人員的管理者。
應制定在發生事故或漏出導致生物、化學或放射性污染時,設備保養或修理之前對每件設備去污染、凈化和消毒的專用規程。
安全工作行為
11.1 洗手
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它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摘除手套后、使用衛生間前后、離開實驗室前、進食或吸煙前、接觸每一患者前后應例行洗手
實驗室應為過敏或對某些消毒防腐劑中的特殊化合物有其它反應的工作人員提供洗手用的替代品。
洗手池不得用于其它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點,使用基于乙醇的"無水"手部清潔產品是可4接受的替代方式。
11.2 接觸生物源性材料的安全工作行為
處理、檢驗和處置生物源性材料的規定和程序應利用良好微生物行為標準。
工作行為應可降低污染的風險。執行污染區內的工作行為應可預防個人暴露。
如果樣本在收到時有損壞或泄漏,應由穿著個人防護裝備之受過培訓的人員開啟樣本以防止漏出或產生氣溶膠。應在生物安全柜內開啟此類容器。如果污染過量或認為樣本有不可接受的損壞,則應將樣本安全地廢棄而勿開啟。
禁止口吸移液。
應培訓實驗室工作人員安全操作尖利器具及裝置。
禁止用手對任何利器剪、彎、折斷、重新戴套或從注射器上移去針頭。安全工作行為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
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內容物達到三分之二前置換。
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含有傳染性生物因子,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
所有有潛在傳染性或毒性的質量控制和參考物質在存放、處理和使用時應按未知風險的樣本對待。
操作樣本、血清或培養物的全過程應穿戴適當的且符合風險級別的個人防護裝備。
操作實驗動物應穿戴耐抓咬、防水個人防護服和手套;應戴適當的面部、眼部防護裝置,必要時,增加呼吸防護;應在生物安全柜內操作。
摘除手套后一定要徹底洗手。
應最好采用電子灼燒滅菌裝置對微生物接種環滅菌。
11.3 氣溶膠
實驗室工作行為的設計和執行應能減少人員接觸化學或生物源性有害氣榕膠。
樣本只應在有蓋安全罩內離心。
所有進行禍流攪拌的樣本應置于有蓋容器內。
在能產生氣溶膠的大型分析設備上應使用局部通風防護,在操作小型儀器時使用定制的排氣罩。
在可能出現有害氣體和生物源性氣溶膠的地方應采取局部排風措施。
飼養、操作動物應在適當的動物源性氣溶膠防護設備中進行,工作人員應同時使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
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