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別診斷
妊娠伴甲亢的診斷標準較單純甲亢的標準有所提高,一般以血清總T4在13~15μg/dL以上,總T3在230μg/dL以上為診斷依據。能測定不受TBG影響的甲狀腺功能試驗則較理想,如FT3,FT4,或游離甲狀腺素指數等,結果均高于正常。
檢查
國內有學者提出的診斷標準為:有高代謝綜合征,TT4≥180.6nmol/L,TT3≥3.54nmol/L,指數(FT4I)≥12.8則可診斷,甲亢病情以最高水平1.4倍正常值上限為中度甲亢,兼有甲亢危象、甲亢性心臟病及心衰、肌病等為重度甲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