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外對于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分類及診斷已有明確的和被廣泛接受的標準。按發病基礎、臟器損害程度將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分為五類,即妊娠期高血壓、子癇前期、子癇、慢性高血壓伴子癇前期、慢性高血壓。
妊娠期高血壓
妊娠期首次出現高血壓,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于產后12周內恢復正常。尿蛋白陰性。產后方可確診。少數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適或血小板減少。
子癇前期
輕度:妊娠20周后出現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伴蛋白尿≥0.3g/24小時或隨機尿蛋白≥(+)。
重度:子癇前期患者出現下述任一不良情況可診斷為重度子癇前期:①血壓持續升高:收縮壓 ≥160mmHg和(或)舒張壓≥110mmHg;②蛋白尿≥2.0g/24小時或隨機蛋白尿≥(++);③血清肌酐≥1.2 mg/dL除非已知之前就已升高;④血小板<100,000/ML(<100×10∧9/L);⑤微血管病性溶血—LDH升高;⑥血清轉氨酶水平升高—ALT或AS;,⑦持續頭痛或其他大腦或視覺障礙;⑧持續上腹部疼痛。
子癇
子癇前期婦女發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釋的抽搐。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壓
妊娠前BP≥140/90 mm Hg 或妊娠20周之前不是因為妊娠期滋養細胞疾病而診斷為高血壓,或高血壓在妊娠20周之后診斷并一直持續到產后12周以后。
慢性高血壓并發子癇前期
妊娠20周之前沒有蛋白尿的高血壓婦女新出現蛋白尿≥300 mg/24 h,妊娠20周之前有高血壓和蛋白尿的孕婦出現蛋白尿或血壓的突然增加,或血小板計數<100,000/ML(<100×10∧9/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