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服用ACE抑制劑可引起胎兒和新生兒疾病和死亡,世界上已有數十例文獻報道。一旦發現懷孕時應盡快停用ACE抑制劑。
孕婦在孕期的第2和第3個三月期使用ACE抑制劑,可傷害胎兒和新生兒,包括低血壓,頭骨發育不全、無尿,可逆或不可逆性腎衰竭,甚至死亡,孕婦羊水過少,使胎兒腎功能減弱;四肢攣縮、顱面變形、肺發育不全。已有早熟、子宮內發育遲緩和動脈導管未閉的報道,但是否與ACE抑制劑有關尚不清楚。
孕婦不得不使用ACE抑制劑的情況極少,此時應明確告知母親ACE抑制劑對胎兒的潛在的危害,并且需要定期作超聲波檢查,以評價羊膜內的環境。如果發現羊水過少,就馬上停用貝那普利。應根據懷孕期適當的進行宮縮應激試驗(CST),無應激試驗(NST)。了解宮內生物物理學概況。醫生和病人都應意識到,一旦出現羊水過少,胎兒已受到了不可逆的損害。
有在子宮內暴露于ACE抑制劑病史的嬰兒,應密切觀察是否會出現低血壓,尿量過少和高鉀血癥,如果出現尿量過少,應進行腎灌注。交換輸血或透析療法可改善低血壓和腎功能。貝那普利既然可以進入胎盤,理論上也可以通過以上方法從新生兒體內消除。另一ACE抑制劑已有報道,但經驗有限。
懷孕老鼠、小鼠和兔的研究顯示,貝那普利沒有致畸效應。以試驗劑量是1mg/m計,此劑量分別是人體推薦最大劑量的(假設50kg重的婦女)60倍(老鼠)、9倍(小鼠)和大于0.8倍(兔);以試驗劑量為1mg/kg計,此劑量是人體推薦最大劑量的300倍(老鼠),90倍(小鼠),和3倍以上(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