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比索洛爾治療慢性穩定性心力衰竭必須先從特殊的劑量遞增期開始,同時應進行定期的監測。
以下情況使用本品時應特別注意:
1.支氣管痙攣(支氣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
2.與吸人性麻醉劑合用時。
3.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動較大時.可能會掩蓋低血糖癥狀。
4.嚴格禁食。
5.有嚴重過敏史。
6.正在進行脫敏治療。
7.一度房室傳導阻滯。
8.變導型心絞痛。
9.外周動脈阻塞型疾病(癥狀可能加取.特別是在治療開始時)。
尚無比索洛爾治療心力衰竭并伴有下列疾病或條件的治療經驗:
*NYHA II級心力衰竭。
*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I型)。
*腎功能不全(血清肌酐≥300μmol/l)。
*肝功能不全。
*年齡超過80歲。
*限制性心肌病。
*先天性心臟病。
*有顯著血流動力學變化的器質性瓣膜病。
*3個月內發生過心肌梗塞。
支氣管哮喘和其他慢性肺梗阻也者使用本品時可能會引起相應的癥狀,所以應該同時給予支氣管擴張治療,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偶見呼吸道阻力增加,因此應增加β2-受體激動劑的劑量。
和其他β-受體阻滯劑一樣,比索洛爾可能增加機體對過敏原的敏感性和加重過敏反應,此時腎上腺素治療不一定會產生預期的治療效果。
患有牛皮癬或有牛皮癬家族史的病人,只是在慎重考慮利/弊之后,方可決定是否應用β-受體阻滯劑(如富馬酸比索洛爾片)。
嗜鉻細胞確患者僅在他使用α-受體阻滯劑后才能服用比索洛爾進行治療。
使用比索洛爾治療可能掩蓋甲狀腺毒癥的癥狀。
除非特別指明,否則使用比索洛爾進行治療時不得突然停藥。
由于本品的降壓作用存在個體差異,應用本品可能會減弱病人駕車或操縱機器的能力,尤其在開始服藥、增加劑量以及與酒精同服時更應該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