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A5636型聲級計工業噪聲測量屬于2級聲級計,適用于一般噪聲測量。該儀器具有操作、使用簡單,價格便宜等特點,采用數字化、模塊化設計的聲級計。執行GB/T 3785.1-2010和IEC 61672-1:2013標準對2級聲級計的要求,對射頻場敏感度屬X類。本儀器采用了先進的數字檢波技術,具有可靠性高、穩定性好、動態范圍寬、無需量程轉換等優點。可廣泛應用于各種機器、車輛、船舶、電器等工業噪聲測量,也可用于環境噪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量。
1 、測量儀器
測量儀器精度為Ⅱ級以上的聲級計或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其性能符合GB 3875《聲級計電聲性能及測量方法》之規定,應定期校驗。并在測量前后進行校準,靈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否則測量無效。測量時傳聲器加風罩。
2 、氣象條件 測量應在無雨、無雪的氣候中進行,風力為5.5m/s以上時停止測量。
3、測量時間
測量應在被測企事業單位的正常工作時間內進行。分為晝、夜間兩部分,時段的劃分可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當地習慣和季節劃定。
4 、采樣方式
用聲級計采樣時,儀器動態特性為“慢”響應,采樣時間間隔為5s。
用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采樣時,儀器動態特性為“快”響應,采樣時間間隔不大于1s。
5 、測量值2.5.1 穩態噪聲測量1min的等效聲級。
周期性噪聲測量一個周期的等效聲級。
非周期性非穩態噪聲測量整個正常工作時間的等效聲級。
6 、測點位置的選擇
測點(即傳聲器位置。下同)應選在法定廠界外1m,高度1.2m以上的噪聲敏感處。如廠界有圍墻,測點應高于圍墻。
若廠界與居民住宅相連,廠界噪聲無法測量時,測點應選在居室中央,室內限值應比相應標準值低10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