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和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2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廣東集鑫塑膠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生產的6批次藥品包裝材料不合格。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的標示生產企業、品名和生產批號為:臨沂市裕隆醫用材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213、廣東集鑫塑膠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60810和160805、汕頭市萬安塑料工藝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WA1604006的口服固體藥用聚丙烯瓶,沈陽市萬泉橡膠制品廠生產的批號為160105、湖北利康醫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605027的注射用無菌粉末用鹵化丁基橡膠塞。不合格項目為溶出物試驗和鑒別(詳見附件)。
二、對上述不合格產品,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并進行整改。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生產企業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規定,對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三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報告總局。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