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抗磷脂綜合征的診斷
目前采用的是2006年修訂的Sapporo標準,即至少符合一項臨床標準和一項實驗室標準。
臨床標準:
1. 血管血栓形成:任何組織或器官發生1次或1次以上的動脈、靜脈或小血管血栓形成的臨床事件,血栓必須采用客觀的經過驗證有效的標準證實。組織學證實的血栓,必須是血栓部位的血管壁沒有炎癥的明顯證據。
2. 病態妊娠:( a)1次或1次以上形態正常的胎齡≥10周的胎兒死亡。( b) 1次或1次以上妊娠34周之前因子癇或重度先兆子癇或胎盤功能不全所致的早產。( c).連續3次或3次以上于妊娠10周以前發生的無法解釋的自然流產,排除母體解剖、激素異常及雙親染色體異常所致。
實驗室標準:
1.按照國際血栓止血協會指南檢測到血漿中存在狼瘡抗凝物(LA)至少2次,每次間隔至少12周。
2. 采用標準化ELISA法在血清或血漿中檢測到中/高滴度(如>40GPL或MPL, 或>正常人的第99百分位數)的IgG和/或IgM類抗心磷脂抗體抗體至少2次,間隔至少12周。
3. 采用標準ELISA在血清或血漿中檢測到抗β2糖蛋白-1抗體抗體IgG和/或IgM型(滴度>正常人分布的第99百分位數)至少2次,間隔至少12周。
二、不同抗磷脂抗體的特點
1.抗心磷脂抗體 (aCL):優點是抗磷脂綜合征患者中陽性率最高的抗體;臨床應用廣泛;已有國際通用單位 (GPL/MPL: 1μg/ml純化的lgG型或IgM型抗心磷脂抗體的結合抗原活性)。缺點是特異性較差(特別是低滴度和IgM型);實驗室內和實驗室間差異較大。
2.抗β2糖蛋白-1抗體 (β2GPI):優點是特異性高于抗心磷脂抗體;有助于診斷可疑抗磷脂綜合征(尤其是抗心磷脂抗體陰性患者);與血栓形成及病態妊娠的相關性強于抗心磷脂抗體。缺點是缺乏國際通用單位;靈敏性低于抗心磷脂抗體。
3.狼瘡抗凝物 (LA):優點是陽性率高,約50% 的抗磷脂綜合征患者陽性;特異性高于抗心磷脂抗體;臨床應用廣泛;目前已有標準化指南(ISTH和CLSI)。缺點是20-50%的抗磷脂綜合征患者陰性;不同實驗室間及試劑間差異較大;檢測步驟較為繁瑣;受其他抗凝物干擾。
三、抗磷脂綜合征診斷面臨的挑戰
1.IgA型抗磷脂抗體的臨床診斷價值
有研究發現, IgA型抗β2糖蛋白-1抗體在有臨床表現的抗磷脂綜合征患者中陽性率(22%)高于其他抗體(14%);部分動脈血栓患者中IgA型抗β2糖蛋白-1抗體是唯一存在的抗磷脂抗體;IgA型抗β2糖蛋白-1抗體更多見于原發性抗磷脂綜合征,IgG型抗β2糖蛋白-1抗體更多見于繼發于自身免疫病的抗磷脂綜合征。有研究報道,部分病態妊娠患者中僅存在IgM型抗磷脂抗體。
2. 新的抗磷脂酰絲氨酸/凝血酶原抗體的診斷價值
抗磷脂酰絲氨酸/凝血酶原抗體是近年來研究較熱的抗體,有望納入未來的抗磷脂綜合征分類標準。
研究發現,抗磷脂酰絲氨酸/凝血酶原抗體與狼瘡抗凝物相關性很好,可做為狼瘡抗凝物實驗的確認實驗,且比狼瘡抗凝物實驗操作簡單,受抗凝藥物的影響小。
抗磷脂酰絲氨酸/凝血酶原抗體與血栓和產科并發癥顯著相關,且抗磷脂酰絲氨酸/凝血酶原抗體與疾病的相關性比單獨的抗磷脂酰絲氨酸或抗凝血酶原抗體好。
對于臨床懷疑抗磷脂綜合征,但推薦的3種抗體均陰性的患者,可檢測抗磷脂酰絲氨酸/凝血酶原抗體,以減少漏診率。
與酶聯免疫吸附法相比,化學發光免疫測定法檢出抗體的敏感性更高,且與酶聯免疫吸附法檢測結果有較好的相關性,檢測IgG-抗心磷脂抗體和IgG-β2糖蛋白-1抗體具有較高的曲線下面積,對抗磷脂綜合征的診斷具有更高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