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于已知對本品或其賦形劑過敏者。
對于孕婦,只有在疾病危及生命且潛在利益大于對胎兒的潛在危害時,方可使用本品。服用本品的育齡婦女,應采取適當的避孕措施,直至治療結束后的下一次月經后期。
禁與以下藥物合用:特非那丁、阿司咪唑、咪唑斯汀、西沙必利、三唑化、咪達唑侖口服制劑、多非利特、奎尼丁、匹莫齊特、經CYP3A4酶抑制劑如辛伐他汀和洛伐他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