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日本消費者廳發布消食表第296號通知,修改《關于特殊用途食品的標示許可等》的全部內容。
修改內容如下:修改了病人用食品中綜合營養品的許可標準,追加了區分糖尿病用組合食品與腎臟病用組合食品的新規定,修改了粘度調整用食品的許可實驗方法,對通知項目、記載順序進行了整理。
另外,《關于食事療法用配送食品等營養指針》(2009年4月1日發表的食安發0401001號厚生勞動省醫藥品食品安全部長通知)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廢止。
標準修改后實施日期為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