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學試劑管理的標準
《化學試劑包裝及標志》(GB 15346-201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治理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代替GB 15346-1994,規定了化學試劑包裝及標志的技術要求、包裝驗收、貯存與運輸。
2.化學試劑儲存的管理
(1)實驗室內只宜儲存少量短期內需用的化學試劑,大量試劑應放在試劑庫內。
(2)化學試劑采取分類儲存的原則。普通試劑與危險試劑分開、無機試劑與有機試劑分開、固體試劑與液體試劑分開;基準物質、標準物質、高純試劑以及一些貴重試劑,原則上應與其他試劑分開儲存。
(3)普通化學試劑,如不易變質的無機酸堿鹽、不易揮發燃點低的有機物,可儲存于陰涼通風、溫度低于30℃的試劑柜內。固體試劑應盛放在廣口瓶中,液體試劑應盛放在細口瓶中。
(4)某些化學試劑的儲存有特殊要求,例如:
①需密封保存的試劑 易被空氣中的氧氣氧化的試劑,如鈉、鉀、鈣、亞鐵離子、亞硫酸根離子、碘離子、氧化鈉等;易與二氧化碳反應的試劑,如過氧化鈉、氧化鈣、石灰水、氫氧化鈉、漂白粉、水玻璃等;易與水反應的試劑,如過氧化鈉、碳化鈣、氮化鎂、硫化鋁、可溶性酸酐、可溶性氧化物等;易吸水的試劑,如濃硫酸、磷酸、氫氧化鈉、無水醋酸鈉、無水氯化鈣、氧化鈣等;易風化的試劑,如蘇打、明礬等;易揮發的試劑,如濃硝酸、濃鹽酸、氨水、溴、汞、有機小分子化合物等。
②需冷藏(凍)保存的試劑 如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丙烯腈、乙烯基乙炔等可聚合的單體,以及過氧化氫、氫氧化銨等,需低溫儲存以防止聚合變質;有機高分子化合物,如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需冷藏(凍)保存,以防止受微生物、溫度,光照的影響而失去活性或變質腐敗。
③需借助其他物質保存的試劑 白磷在空氣中能自燃,且有毒,故應保存在水中;金屬鈉、鉀、鋰遇水會劇烈反應,故應保存在液體石蠟或煤油中;液溴有揮發性,故需用水封。
④見光或受熱易變質的試劑 如硝酸銀、濃硝酸、氯化汞、氯化銀、過氧化氫、氯水、三氯甲烷、甲醛等,需用棕色瓶盛放,并放在陰涼處。
⑤顯堿性的試劑 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碳酸鈉、碳酸鉀、硫化鈉等溶液,因可與玻璃反應,故不能盛放在帶玻璃塞的試劑瓶中,而應使用橡膠塞。
⑥顯強氧化性的試劑和有機溶劑 如濃硝酸、濃硫酸、溴水、氯水、高錳酸鉀、汽油、四氯化碳等因會腐蝕橡皮,故不能盛放在帶橡皮塞的試劑瓶中,而應使用玻璃塞。
⑦氟和氟化氫因會腐蝕玻璃,故不能盛放在玻璃瓶中。
(5)試劑的排列可遵循一定的規律:無機試劑可按元素周期系類族,或按單質、氧化物、酸、堿、鹽等排列,其中鹽類可按金屬活躍性順序,或按酸根,如鹵化物、硫酸鹽、硝酸鹽、碳酸鹽等排列;有機試劑可按分子中碳原子數目多少,或按官能團,如烴類、醇類、酚類、醛類、酮類、羧酸類等排列;指示劑可按酸堿指示劑、氧化還原指示劑、絡合滴定指示劑、熒光吸附指示劑、生物染色劑等排列。
(6)儲存化學試劑時,應注意有效期和變質現象。
①有效期 化學試劑的有效期隨化學性質的不同而有較大區別。一般情況下,化學性質越穩定的試劑,有效期越長,保存條件也越簡單。儲存時應定期查看,確保不超過有效期。
②變質 由于化學試劑在貯存過程中會受到溫度、光照、空氣和水分等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潮解、霉變、變色、聚合、氧化、揮發、升華和分解等物理化學變化,使其失效,甚至形成危害物,無法使用。例如:醚類、四氫呋喃、二氧六環、烯烴、液體石蠟等,在見光條件下,若接觸空氣可形成過氧化物,放置時間越久越危險;某些具有還原性的試劑,如苯三酚、三氯化鈦、四氫硼鈉、硫酸亞鐵、維生素C、維生素E以及金屬鐵絲、鋁、鎂、鋅粉等,易被空氣中的氧氣氧化變質。因此,要采用合理的包裝、適當的條件,以保證化學試劑在貯存過程中不變質。例如:乙醚、異丙醚、丁醚、四氫呋喃、二氧六環等,可加入阻化劑(如對苯二酚苯三酚、硫酸亞鐵等),儲存期限可超過一年;已開過瓶的乙醚,可加入1,2,3-苯三酚(0.1mg/100ml),儲存期限可達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