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原待檢血清作對倍稀釋,稀釋度為1:2至1:32。每個稀釋度取0.05 ml加在玻片圓圈中,按定性試驗進行測定和判讀結果。以最高稀釋度達到+++~++++ 者作為效價。
①抗原自冰箱取出后要恢復至室溫再用;②試驗力求在23 ℃~29 ℃環境下進行;③遵守振蕩和觀察結果時間;④要在100 倍顯微鏡下進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