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氣瓶的現場儲存量要求到底是多少?
查了一下氣瓶有關規定,現在標準規定得不太一樣,一一列舉出來,供大家參考。
1、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氣瓶安全監察規定》(已廢止,仍可參考)第四十五條:儲存充氣氣瓶的單位應當有專用倉庫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氣瓶存放數量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三章規定(由火災危險性推算):
(1)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相當于5瓶,指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瓶),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m?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墻壁。
(2)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240m?(相當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否則應以防火墻隔開。
3、根據AQT7009《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4.2.27.4.3,
作業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是,必須設置二級氣瓶庫。
4、根據中石油天然氣集團標準QSY1365-2011《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范》4.4.6
(1)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相當于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氣瓶5瓶);
(2)乙炔氣的存儲量超過30M?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墻壁;
(3)乙炔氣的存儲量超過240M?(相當于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米,否則應以防火墻隔開。
五、由于《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已經作廢了,本著從嚴管理的原則,所以目前比較認可的是:如果你們公司沒有修建氣瓶庫,那么使用乙炔的現場存儲量不要超過5瓶。
六、氣瓶的空、實瓶應分開存放,在用氣瓶和備用氣瓶應分開存放,并設置防傾倒措施。注意,可燃氣體氣瓶和助燃氣體氣瓶不允許同庫存放。
綜上所述為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全國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進一步做好燃氣氣瓶安全監管工作,減少安全隱患,筑牢安全底線,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方案。
法律依據:《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儲存充氣氣瓶的單位應當有專用倉庫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氣瓶存放數量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