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靜脈注射,1次0.25-0.5g,1日或隔日1次,一療程總量5~10g。
②靜脈滴注,1次0.25~0.75g,1日1次或隔日1次,一療程總量8-10g。治療絨毛膜上皮癌時可將劑量加大到每日25~30mg/kg,溶于5%葡萄糖液500~1000mL中點滴6~8小時,每10天為1療程。
對造血功能和營養狀態良好的病人,推薦劑量為靜注每日12mg/kg,每日最大劑量為800mg。注射4d后,如未發現毒性,接著改為6mg/kg劑量,隔日1次,共用4次。
間歇4周再開始下一療程;并根據療效及耐受情況調整劑量。
靜脈輸注:每日15~30mg/kg,在6~8h內緩慢滴注完畢,連用10d為一療程。
口服,150~300mg/d,分次服用。總量10~15g為一療程。
外用:5%霜劑或10%、5%丙二醇溶液劑抹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