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將氧化還原反應與電子得失相聯系起來,并簡化研究,可以將氧化還原反應拆成兩個半反應。于是所有氧化還原反應便可以表述為兩個半反應的加和[5]。例如有半反應:。
將所有半反應根據統一規定來改寫,便成為氧化-還原半反應式,其書寫有以下要求:
反應式的左邊總是氧化型物質(元素的氧化數高的物質),右邊總是還原型物質(元素的氧化數低的物質)。反應中的得失電子數在反應式左邊寫出,用+/e-表示;
半反應式必須配平;
在溶液中,物質須寫成在此溶劑中的主要存在形態,例如水中,強酸需要寫成酸根的形式;
反應式中有且僅有一種元素的氧化數可以發生改變。
半反應式從左到右,是氧化劑得到電子,生成其共軛還原劑的過程,即還原反應;從右到左,是還原劑得到電子,生成其共軛氧化劑的過程,即氧化反應。半反應中的氧化型物質與還原型物質互稱共軛氧化劑/還原劑,這種反應關系則被稱為氧化還原共軛關系[5]。通常可以使用氧化還原反應電對來表示一組共軛的氧化還原劑,例如MnO4-/Mn2+,其左邊為氧化型物質,右邊為還原型物質。
半反應式中,氧化數未發生改變的元素被稱作非氧化還原組分[5],酸堿組分、沉淀劑、絡合劑等一般都屬于這一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