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水的監測項目按照行業類型有不同要求
在分時間單元采集樣品時,測定pH、COD、BOD5、DO、硫化物、油類、有機物、余氯、糞大腸菌群、懸浮物、放射性等項目的樣品,不能混合,只能單獨采樣。
(2)不同監測項目要求
對不同的監測項目應選用不同的容器材質,加入的保存劑及其用量與保存期、應采集的水樣體積和容器及其洗滌方法也應該視情況而定。
(3)自動采樣
自動采樣用自動采樣器進行,有時間等比例采樣和流量等比例采樣。當污水排放量較穩定時可采用時間等比例采樣,否則必須采用流量等比例采樣。所采用的自動采樣器必須符合國家環保總局頒布的污水采樣器技術要求。
(4)實際采樣位置的設置
實際的采樣位置應在采樣斷面的中心。當水深大1m時,應在表層下1/4深度處采樣;水深小于或等于1m時,在水深的1/2處采樣。
3.注意事項
①用樣品容器直接采樣時,必須用水樣沖洗一次后再行采樣。但當水面有浮油時,采油的容器不能沖洗。
②采樣時應注意除去水面的雜物、垃圾等漂浮物。
③用于測定懸浮物、BOD5、硫化物、油類、余氯的水樣,必須單獨定容采樣,全部用于測定。
④在選用特殊的專用采樣器(如油類采樣器)時,應按照該采樣器的使用方法采樣。
⑤采樣時應認真填寫“污水采樣記錄表”,表中應有以下內容:污染源名稱、監測目的、監測項目、采樣點位、采樣時間、樣品編號、污水性質、污水流量、采樣人姓名以及其他有關事項等。具體格式可由各省制定。
⑥凡需現場監測的項目,應進行現場監測。其它注意事項可參見地表水質監測的采樣部分。
4.污水采樣時的流量測量
我國目前對CODCr、石油類、Cr6-、Pb、Cd、Hg、As和氰化物實施排污總量控制,而流量測量是排污總量監測的關鍵。
(1)流量測量原則
①污染源的污水排放渠道,在已知其“流量-時間”排放曲線波動較小,用瞬時流量代表平均流量所引起的誤差可以允許時(小于1%),則在某一時段內的任意時間測得的瞬時流量乘以該時段的時間即為該時段的流量。
②如排放污水的“流量-時間”排放曲線雖有明顯波動,但其波動有固定的規律,可以用該時段中幾個等時間間隔的瞬時流量來計算出平均流量,則可定時進行瞬時流量測定,在計算出平均流量后再乘以時間得到流量。
③如排放污水的“流量-時間”排放曲線,既有明波動又無規律可循,則必須連續測定流量,流量對時間的積分即為總流量。
(2)流量測量方法
①污水流量計法。污水流量計的性能指標必須符合污水流量計技術要求。
②其它測流量方法。
(i)容積法。將污水納入已知容量的容器,測定其充滿容器所需要的時間,從而計算污水量的方法。本法簡單易行,測量精度較高,適用于計量污水量較小的連續或間歇排放的污水。對于流量小的排放口用此方法。但溢流口與受納水體應有適當落差或能用導水管形成落差。
(ii)流速儀法。通過測量排污渠道的過水截面積,以流速儀測量污水流速計算污水量。適當地選用流速儀,可用于很寬范圍的流量測量,多數用于渠道較寬的污水量測量。測量時需要根據渠道深度和寬度確定點位垂直測點數和水平測點數。本方法簡單,但易受污水水質影響,難用于污水量的連續測定。排污截面底部需硬質平滑,截面形狀為規則幾何形狀,排污口處有不少于3~5m的平直過流水段,且水位高度不小于0.1m。
(iii)量水槽法。在明渠或涵管內安裝量水槽,測量其上游水位可以計量污水量。常用的有巴氏槽。用量水槽測量流量與溢流堰法相比,同樣可以獲得較高的精度(±2%~±5%)和進行連續自動測量。其優點為水頭損失小、壅水高度小、底部沖刷力大,不易沉積雜物但造價較高,設施要求也較高。
(iiii)溢流堰法。是在固定形狀的渠道上安裝特定形狀的開口堰板,過堰水頭與流量有固定關系,據此測量污水流量,根據污水量大小可選擇三角堰、矩形堰、梯形等。溢流堰法精度較高,在安裝液位計后可實行連續自動測量。為進行連續自動測量液位,已有的傳感器有浮子式、電容式、超聲波式和壓力式等。
利用堰板測流,由于堰板的安裝會造成一定的水頭損失。另外,固體沉積物在堰前堆積或藻類等物質在堰板上粘附均會影響測量精度,必須經常清除。在排放口處修建的明渠式測流段要符合流量堰(槽)的技術要求。
以上方法均可選用,但在選定方法時,應注意各白的測量范圍和所需條件。在以上方法無法使用時,可用統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