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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3-03-03 11:25 原文鏈接: 治療感染性腹瀉病的相關介紹

      腹瀉病的治療原則是:預防脫水,糾正脫水,繼續飲食,合理用藥。

      (一)急性腹瀉病的液體治療:

      1.治療方案一:適用于無脫水患者,可在家庭治療,提出家庭治療三原則:

      (1)即給患者口服足夠的液體以預防脫水(可選用米湯加鹽溶液、糖鹽水或ORS,小于2歲及2~10歲,每次腹瀉后分別服用50~100毫升及100~200毫升);

      (2)給患者足夠的食物以預防營養不良(應繼續母乳喂養或稀釋牛奶喂養2-3天,以后恢復正常飲食,6個月以上患兒給已經習慣的平常飲食,鼓勵患者多進食,每日進食,每日加餐一次,直至腹瀉停止后二周。

      (3)如果三天不見好轉,即應停止家庭治療,帶患者去醫院診治。

      2.治療方案二:適用于輕至中度脫水患兒,用ORS及時糾正脫水,ORS新配方為每100ml水中加氯化鈉3.5g枸椽酸鈉2.9g氯化鉀1.5g無水葡萄糖20g。

      亦可用以下公式計算:體重(Kg)x75=用量(ml),如果患兒想喝還可以多給,鼓勵繼續母乳喂養,6個月以下非母乳喂養兒應額外給100-200ml白開水,醫護人員應密切觀察患兒病情,并幫助母親給患兒服用ORS液。

      (2)如患兒嘔吐,等10分鐘再慢慢喂服,如患兒眼瞼出現浮腫,停止服用ORS,改用白開水或母乳,4小時后重新估價患兒脫水狀況,然后再選擇適當方案繼續治療。

      3.治療方案三:適用于重度脫水患兒。

      (1)需立即靜脈輸液,按100ml/Kg計算,靜脈輸液方法見表5-3。

      (2)一旦患兒能飲水,應量改口服ORS液,補液7小時后重新評估病情,選擇合適的方案繼續治療。

      (3)如無靜脈輸液條件,可鼻飼點滴ORS20 ml/Kg/h,連續6小時(總量120 ml/Kg),如病人反復嘔吐或腹脹,應放慢鼻飼點滴速度。6小時后重新評估病情,選擇合適治療方案。

      (二)遷延性與慢性腹瀉病的液體治療:腹瀉持續14天以上應到醫院治療,積極做好液體療法,預防和治療脫水,糾正水電解質和酸堿平衡紊亂。

      1、無脫水患兒服用方案一所推薦的液體,預防脫水。

      2、如有脫水應按等滲、低滲或高滲補充累積丟失液,并注意糾正酸中毒與鉀、鈉、鈣、鎂的失衡,低鉀病人一般采用氯化鉀100-300 ml/Kg/d,分3-4口服,有尿后才能靜脈補鉀,佝僂病患 兒在輸液同時即給口服鈣片或鈣粉,如出現手搐搦癥立即給10%葡萄糖酸鈣10ml稀釋后緩慢靜脈滴注,出現低鎂血癥時采用25%硫酸鎂每次0.2ml/kg,每日一次,必要時一日可給兩次,深部肌肉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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