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檢
(1)為了防止組織發生自溶與腐敗,標本取材后應及時固定。標本固定最好用10%的甲醛(福爾馬林),固定液的量應為送檢標本體積的5倍以上。
(2)盛裝標本的容器應足夠大,宜于保持標本原形,口宜大,利于標本裝入和取出。容器外應貼標簽注明:患者姓名、性別、標本名稱、住院號、病床號等項。送檢標本多時,一定注意不要將標本弄混。
(3)按要求逐項認真填寫病理送檢申請單。
診斷過程
活檢的組織病理學診斷過程一般是肉眼觀察送檢的標本→取材→(固定、包埋)→制成薄切片→進行蘇木素-伊紅(HE)染色→在光學顯微鏡下觀察。通過對病變組織及細胞形態的分析、識別,再結合肉眼觀察及臨床相關資料,做出各種疾病的診斷。但對一些疑難、罕見病例,還需要在上述的常規檢查基礎上,再通過組織化學、免疫組織化學、電子顯微鏡或分子生物學等技術進行輔助診斷。